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通则 |
英文名称: | English Translation of Organization Names and Professional Titles General Principles |
中标分类: |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
发布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8-01-01 |
实施日期: | 2008-08-01 |
首发日期: |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起草单位: | 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日报社、北京标准化协会 |
起草人: | 杨柳荫、刘洋、黄庆、卢津兰、刘式南、朱渊、潘忠明、宋国建、卢京昌、王瑛、杨洋、王文、周琛、黄丽华、张五星、宋冬娜、刘洪朗、许晓宁、李文峰、王海虹、周巧霖、马晓蕾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8-01 |
页数: | 14页 |
批文号: | 23283-2008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的通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地址及职务职称的英文译法。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要求1 4 组织机构译法1 5 职务职称译法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组织机构通用名词英文译法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职务通用名词英文译法7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DB11/T 334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通则
DB11/T 334.1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
所属分类: 综合 术语学 标准化 文献 词汇 社会学 服务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行政 运输 (词汇)